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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5:30
关于邀请参与贵州省慈善总会专项基金终止清算的公告
为做好贵州省慈善总会“贵州省省级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终止清算工作,现发出招募服务商邀请,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商积极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贵州省慈善总会“贵州省省级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终止清算。
(二)项目内容
贵州省慈善总会现拟终止“贵州省省级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并对该基金自2019年成立以来的资金使用及资金结余情况进行清算(截至2025年11月14日,贵州省省级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收入为40131911.45元)。
(三)服务期限
于2025年11月22日前出具正式清算报告。
(四)知识产权
贵州省慈善总会对成交服务商的清算过程享有指导、监督权,成交服务商在执行合同中形成的过程资料和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等)知识产权归贵州省慈善总会所有;若成交服务商在清算过程中造成泄密、侵权的,成交服务商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损失: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诉讼费、律师代理费、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或保全担保费等)。
二、采购方式及预算
本次“贵州省省级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终止清算采购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最高限价为50000元,包含资料核查、数据核对、撰写报告等,以及与终止清算相关的其他所有费用。
三、资格要求
服务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年检合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参与终止清算的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3年以上;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有免缴纳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函格式自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要求
请根据清算工作实际情况进行报价,包括上述资格证明材料、资料核查、数据核对、撰写报告和汇总报价,不提供视为无效报价。
五、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
现场报价及资料递交时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2025年11月17日16:00
(二)地点
服务商将书面密封报价文件和电子报价文件递交至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南路220号鑫新国际6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甘老师
联系电话:0851-86859056
贵州省慈善总会
2025年11月14日